目前分類:雜項 (5)

瀏覽方式: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

晚上看新聞,看到轟動一時的程宇性侵殺害女友閨蜜一案一審判決。

庭長林庚棟說:「。。。。另外,合議庭認為,被告之所以殺害A女,並不是在強制性交當下,就馬上把她殺害,而是強制性交完畢之後,那麼A女(法官聲音突然變小)穿回衣服有尖叫的情形,合議庭認為被告是在防止犯行敗露且事屬突然,並不是一個犯罪原形的計畫。。。。被告使A女致命的方式是將她勒斃,那這個部份,所用的手段並不是特別或者是最殘暴最兇殘的一個手段。。。。就能夠說不能判處無期徒刑,或者說判處無期徒刑沒有辦法達到日後對他矯正教化的一個功能。」

程宇的辯護律師黃致豪認為,包含台大、榮總等醫院都拒絕對程宇進行心理鑑定,全案證據並不完善,而且程宇犯案應歸咎於社會治安,只要接受監獄矯正,就能降低他再犯的可能。黃致豪強調,如果監獄無法矯正,也是國家失職,不應該讓程宇犧牲性命來承擔,士林地院今日一審宣判,程宇遭判無期徒刑,成功逃死。

文章標籤

米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0) 人氣()

1、男生注意了:如果一個女孩喜歡你,你不要輕易讓她陪你看球,否則她看著看著,就喜歡踢球的那個男的了。

2、世界杯證明:男人半夜是可以起來給孩子餵奶的,可以早起給你做早點的,也是可以半夜陪你聊天的,如果他沒有這麼做,說明你混得還不如個球。

3、最近越來越覺得中國確實強大了,像踢足球這麼累的事,中國人都不怎麼幹,叫歪果仁踢給我們看。我們喝著冰啤酒,啃著鴨脖,剝著小龍蝦,看著那些外國人在場上玩命地為我們奔跑表演,俺做中國人的自豪感油然而生!累死那幫孫子。

文章標籤

米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BG裡的NP小說:

BG:BOY & GIRL 。

NP:N person。

米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

看了那麼久的小說,感慨很多,看到好作品固然開心激動,但更多的是以為是潛力股,結果看著看著才發現作者和自己三觀不合時已經几個日夜過去了。

今天開車時心有所感,用五月天的曲小小總結一下自己長久以來的感慨。

 

米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

很長一段時間都提不勁來記錄小說讀後感想,遇不到很想大推的小說是原因之一,但略顯雜亂的「東摸摸西摸摸」也是原因之二XD

 

於是把很久前註冊的另一個空空的部落格拿出來用。

米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3) 人氣()

Close

您尚未登入,將以訪客身份留言。亦可以上方服務帳號登入留言

請輸入暱稱 ( 最多顯示 6 個中文字元 )

請輸入標題 ( 最多顯示 9 個中文字元 )

請輸入內容 ( 最多 140 個中文字元 )

reload

請輸入左方認證碼:

看不懂,換張圖

請輸入驗證碼